(四)伪造、冒用水效标识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在水效检验检测中伪造检验检测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水效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水效能力验证或者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授权机构在一年内不再采信其...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2017 年 9 月 13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6 号公布 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产品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产品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效标识,是指采用企业...
市场监督检查,是水效标识制度的基本保障。管理部门将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场专项监督等管理手段,加强水效标识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节水产品市场秩序,保障制度顺利实施。同时,鼓励公众和行业机构开展社会监督,发挥群众力量促进水效标识制度落地。 违反《水效标识...
1.在申请备案时,可能会遇到资料齐全但处理时间较长的情况。解决办法:提前做好申请备案准备工作,尽量提前递交备案材料。 2.生产者在使用水效标识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擅自更改、篡改、冒用、仿冒他人的水效标识的情况。解决办法:加强监督,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查程序,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10.水资源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效标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水效标识的准确性; 11.监督检查出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处以罚款,并通报相关单位。 第六条 附则 1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水资源管理机构所有; 14.水效标识的相关标准细则,应当及时公布。 以上就是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我们...
为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发改委联合水利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产品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具有水资源利用需求和水效改造项目的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 第三条 定义 1. 水效标识:指将一个单位或产品的水资源利用情况以一定的标志、标识或图案形式进行展示或表达的一种方式。 2. 水效改造:指对原有水资源利用设施、设备或工艺进行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的行为。 3. 水效...
为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们制定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水利部部长 陈雷 质检总局局长 支树平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