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伪造、冒用水效标识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在水效检验检测中伪造检验检测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水效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水效能力验证或者比对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授权机构在一年内不再采信其...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产品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效标识,是指采用企业...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2017 年 9 月 13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6 号公布 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用水产品水效,促进节水产品推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
第三条国家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制度,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水效标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
为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们制定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为推广高效节水产品,提高用水效率,推动节水技术进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促进我国节水产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我们制定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部长:陈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支树平 ...
由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质检总局联合组织制定的《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正式发布。
1.在申请备案时,可能会遇到资料齐全但处理时间较长的情况。解决办法:提前做好申请备案准备工作,尽量提前递交备案材料。 2.生产者在使用水效标识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擅自更改、篡改、冒用、仿冒他人的水效标识的情况。解决办法:加强监督,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查程序,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由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和质检总局联合组织制定的《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