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
近日最高法又重谈了“昆山反杀案”,对于这件四年前轰动一时的命案,从案发经过到后续的审判,都深受人们关注,当年就已经在全国引发热议。今天我们就借着复盘本案的机会,再重新了解一下刑法里“正当防卫”的判定标准。【案件回顾】2018年8月27日晚上9点多,在江苏昆山的某条大街上,于某明正骑着自行车在十字...
9月1日,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依法撤销于海明故意伤害案。其间,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听取了检察机关的意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的撤销...
“昆山反杀案”广受关注,办案机关依法认定成立正当防卫,如同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也有利于促使各级公安司法机关正确认识特殊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初衷和制度功能,从而改变以前对正当防卫认定过严的问题,鼓励人们在面对严重暴力犯罪时勇敢地进行正当防卫,制止违法犯罪,保护自己、他人以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弘扬中华民族自古...
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就此案发布通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予以撤案。江苏省检察院随后就此案做出解读,认为刘海龙挑起事端、过错在先,于海明在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实危险时,做出抢刀反击的行为属于正常反应,“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因此警方撤案符合规定。“昆山反杀案”发生5天后迎来处理结果。
昆山“反杀案”出现后,于海明工作的地方——昆城一品宴会中心的同事们,一直都在为他揪着心。【案件后续:于海明无罪,生活归于平静】好在啊,警方跟法院在处理这个案子的判决时,那可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的。9月1日下午,昆山市公安机关对外发布通告:于海明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刘海龙以前工作的...
轰动一时的“昆山反杀案”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醉酒驾车的刘海龙驾驶车辆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8·27昆山反杀案完整版,9分钟回顾昆山龙哥事件 #昆山龙哥 #刑侦纪实 #真实案件记录 #大案实录 - 无间纪实录于20230827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1.0万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第二十条原型案件之一昆山反杀案 昆山反杀案您知道吗?它也是电影《第二十条》的原型案件之一。今天我们来说说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于海明是昆山一家酒店的员工,2018年8月27日,晚上9点半左右,他像往常一样下班骑自行车回家。快到一个路口的时候,看到红灯,他缓慢在非机动车道骑行。此时,公交车后方过来的一辆宝马...
最后,于建林不得不给昆山的弟媳打电话,让其拒绝对方。 除了“捐款”,于建林发现“于海明”这个名字已经有一种“特殊魔力”。于建林告诉红星新闻,在女儿的课堂上,只要老师一提到“昆山反杀案”,班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聚向女儿。 有一次陈艳玲在超市买东西,一位村民给周围的人介绍她是于海明的嫂子,突然所有客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