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已通过网上报名并选择政策加分的考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于2024年10月9日9:00至10月10日17:00到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177号黑龙江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十楼1003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政策加分审核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笔试加分资格。加分结果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
2022年11月,我省开通了省级人才工作门户网站——黑龙江人才网,实现全省人才新闻宣传、人才供需对接、科研项目合作“一网统览”,人才子女就学、人才安家补贴、人才公寓等69项人才服务事项在线办理、一网通办,人才服务事项实现从“窗口办”向“网上办”“指尖办”的转变。 “市委书记进校园”“黑龙江人才周”活动期间,黑...
第十条建立柔性引进人才机制,鼓励国内外各类人才来庆从事咨询、讲学、科研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柔性引进人才,整建制引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及未列入本暂行规定的其他事项,实行一事一议。 第十一条符合两项以上优惠政策条件的人才,按高标准享受政策。 第十二条人才携带或...
2020年绥化市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各类人才(签订3年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2020年大兴安岭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八)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中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由市财政承担,市属医院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由市财政、医院各承担50%。 六、鸡西市 (一)纳入《鸡西市市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 1.全职引进的,连续3年、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1500元补贴,在鸡西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
6.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利用保障房及空置房等资源,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大人才公寓(专家公寓)建设力度,为引进的人才提供住所。 7.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本人意愿,可在佳木斯区域内择校一次;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享受中考当年录取分值5%标准降低分数等优待政策。
各县、中省直单位等可参照执行或自行制定相关政策。 第二十八条本暂行规定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12月24日印发的《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若干人才优惠政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庆发〔2010〕39号)同时废止。
2. 黑龙江省创新型人才激励政策现状 2.1. 创新型人才编制及户籍政策 2017 年黑龙江省政府出台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7〕31 号中提出:在编制问题上,黑龙江省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人才不受编制限制、岗位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自主设置特...
黑龙江日报8月4日讯 日前,黑龙江省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黑龙江省“头雁”团队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2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举行,会议同意首批经过遴选程序拟入选的92个头雁团队,以及财政资金支持的档次划分和每档资金额度。据了解,目前头雁行动实施层面工作正在稳步推进,确保方案落到细实处,相关政策措施也正在进一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