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良教授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项目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04年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
从对上述研究轨迹的粗略考察中,人们可以看出:坚实的专业功底是陈兴良教授成功的基础,浓厚的哲学兴趣是陈兴良教授成功的关键。前者使他的研究始终言之有物、有的放矢,后者使的研究独树一帜、别开生面。 陈兴良教授的主要研究成果可以概括为三大方面:一是刑法哲学研究,二是规范刑法学研究,三是判例刑法学研究。前者的...
根据2024年迄今发表的论文可知,陈兴良教授一方面延续对解释论的研究,发表论文《刑法教义学中的缩小解释与扩大解释》;另一方面重点研究刑法教义学中的推理问题,发表论文《刑法教义学中的实质推理》《刑法教义学中的演绎推理》《刑法教义学中的当然推理》《刑法...
陈兴良教授从一开始就较为坚定地主张肯定说,在《共同犯罪论》一书中,陈兴良教授专设共同犯罪与法人一章,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法人犯罪作了论证:一是关于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陈兴良教授指出:法人犯罪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对其视而不见是错误的,刑事立法作为对社会...
陈兴良教授的学术生涯历程与中国刑法学的历史进程同频,理论研究脉络也与中国刑法学的理论进化史相吻合,这种奇妙而恰切的贴合源于他的学术识见和理想——总是能以其洞见和前瞻切中时代肯綮,在对社会和时代的回应关注中,力求刑法研究经世致用的功效。 1984年,陈兴良在王作富教授指导下完成了硕士论文《论我国刑法中的正...
陈兴良教授简介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干事1998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出生,浙江义乌人。1977年12月考上北京大学法律系,1981年...
陈兴良教授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1985年)、讲师(1987年)、副教授(1989年)、教授(1993年)、博士生导师(1994年)。1998年至今任北京大学法...
作者:陈兴良,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法治研究》2024年第1期。 摘要 刑法教义学是随着刑法的立法和司法不断向前发展的,在我国法治现代化的建设中,刑法理论对法治现实的指导意义得以彰显。本文根据我国刑法教义学的理论研究现状,对未来刑法学研究的十个重点问题进行了论述。这十个问题既包括刑法方法...
陈兴良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刑法哲学、刑法教义学、判例刑法学。截至2017年3月,陈兴良教授共有专著19部,已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396篇。 陈兴良教授对哲学理论和哲学思想情有独钟,早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念本科时,他就广泛涉猎了古今中外的大量哲学理论著作,奠定了他的基本...
陈兴良教授在刑法各论领域,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可以归纳如下: 一、关于自杀相关行为的定性 这里的自杀相关行为是指教唆、帮助他人自杀以及相约自杀。在我国传统刑法学中,这些自杀相关行为都是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但陈兴良教授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批评,提出自杀相关行为在一般情况下,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陈兴良教授指出:教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