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具有防篡改设计的电动自行车,或者销售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投放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随车配备安全头盔; (三)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运营维护和停放秩序管理; (四)加强日常调度,平衡区域供给,及时清理严重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的电动自行车; 同时,《条例》...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不具有防篡改设计的电动自行车,或者销售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
事关十堰非机动车管理办法,9月19日,市公安局交管局起草《十堰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稿共27条。内容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与充电及其相关管理工作|根据(交运发[2017]10 - 🇨🇳第一时间🇨🇳于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本市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 查看答案
中路股份经营范围 SH600818经营范围 生产自行车及零部件、助力车(含燃气助力车)、手动轮椅车、电动轮椅车等各类特种车辆和与自行车相关的其他配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从事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等进行参股投资,投资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涉
深中华A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研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儿童自行车、健身车、运动器械、机械产品、玩具、电动玩具、电子产品、新能源设备及储电设备(锂电池、电池等)、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电子元器件;上述产品的批发、零售、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第二条【政府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管理协同共治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障经费投入。 第三条【部门职责】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
《条例》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有哪些规定?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投放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随车配备安全头盔; (三)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等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运营维护和停放秩序管理; ...
一、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借、挪用、涂改、冒领或伪造电动自行车牌证。 三、已注册登记的违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2019年7月22日至2022年4月15日)结束后不得继续上路行驶。 四、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