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就属于机会提供。 法律依据 犯意引诱是法律所明确禁止的,而机会提供是法律认可的,刑诉法第151条第一款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通常,侦查时需要说明身份并...
行为人在特情既为其安排上线,又提供下线的双重引诱,会出现“双套引诱”。 三、“数量引诱”,行为人本来只有实施数量较小的毒品犯罪的故意,在特情引诱下实施了数量较大甚至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毒品犯罪。 [处理意见] 一、实践中,“机会引诱”不存在犯罪引诱。对于该类情形,因为该犯罪过程基本已经完成,行为...
“机会引诱”与“犯意引诱”、“数量引诱”不同,“机会引诱”仅毒品犯罪行为人提供一个实施毒品犯罪的机会,不存在实质性犯罪引诱,原则上不属于特情引诱,而“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均存在实质性引诱,属于特情引诱的两种情形。 区分“机会引诱”与“犯意引诱”的关键在于特情介入之前行为人是否已经具有实施毒品犯罪的...
“机会引诱”与“犯意引诱”、“数量引诱”不同,“机会引诱”仅毒品犯罪行为人提供一个实施毒品犯罪的机会,不存在实质性犯罪引诱,原则上不属于特情引诱,而“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均存在实质性引诱,属于特情引诱的两种情形。 区分“机会引诱”与“犯意引诱”的关键在于特情介入之前行为人是否已经具有实施毒品犯罪的...
理论中的犯意引诱,顾名思义,是指行为人引诱他人产生犯罪意图,或教唆、或怂恿、或提供机会等,诱使他人犯罪。这里的行为人,包括侦查人员、特情人员(线人)、其他人员等一切实施犯意引诱行为的人。 法律规定中的犯意引诱,特指侦查机关的秘密侦查、诱惑侦查行为,多属于禁止性规定,即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
机会提供型犯罪指被行为人已有犯罪倾向及意图,作为特情人员强化其原本的犯罪意图,促使其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犯意诱发型犯罪指特情人对无犯罪意图的人实施诱惑,引诱其形成犯意,并促使其实施犯罪行为。由此可见,区分二者主要在行为人犯罪意图产生的时间点上。具体到本案,被告人张伟杰原本就有实施贩卖毒品的主观故意,特情...
在大陆法系国家中,日本的刑法理论对诱惑侦查有犯意诱发型和机会提供型的明确分类,认为犯意诱发型的诱惑侦查为保护人格自律权所不能允许,而机会提供型的诱惑侦查作为侦查手段是允许的。在英美法系国家中,美国的司法实务中有“警察圈套”( entrapment)的类概念,被告人以他的犯罪行为是在警察、司法人员诱使下产生为理由...
(一)机会引诱是为已存在的犯意提供实施的机会,是“促成”犯罪而不是“制造”犯罪。机会引诱有被引诱者持毒待售、随买随卖、持币代购等多种类型,最典型是持毒待售,在该情形下行为人不仅事先产生了贩毒故意,而且已为贩卖毒品买入了毒品,属于司法实务中普遍认为的犯罪既遂,此时侦查人员或特情向其提出购买毒品...
“数量引诱”与“机会引诱”的相同点是在特情介入之前行为人已经具有实施毒品犯罪的主观故意;区别在于,“机会引诱”只是提供机会,不存在实质性引诱,而“数量引诱”不仅提供机会,而且存毒品数量上还存在从小到大的实质性引诱。 本案系侦查机关利用翟某2作为特情介入破获的案件。同案被告人翟某2因贩卖毒品被侦查人员...
“机会引诱”与“犯意引诱”、“数量引诱”不同,“机会引诱”仅毒品犯罪行为人提供一个实施毒品犯罪的机会,不存在实质性犯罪引诱,原则上不属于特情引诱,而“犯意引诱”和“数量引诱”均存在实质性引诱,属于特情引诱的两种情形。 区分“机会引诱”与“犯意引诱”的关键在于特情介入之前行为人是否已经具有实施毒品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