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National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中央部委之一。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研究民族理论,展开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监督实施和...
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赴全国妇联开展宣讲 2024-11-13 22:00 国家民委理论研究司副司长张世保: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 2024-11-13 16:58 大梨树村:“我们的生活让城里人都羡慕” 2024-11-13 08:06 河南郏县:弘扬茶道文化 铺展美丽画卷 ...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中央民委,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1949年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1954年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历史沿革 1954...
民委是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是多民族的国家,一些敏感问题由民委来解决。民委的职责是: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民委是国务...
民委是行政单位,其职能是: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2、研究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3、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4、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5、研究拟订并协调民族关系的原则方法,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6、分析民族地区经...
正部长级)。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专职委员:张京泽 张京泽,男,汉族,1964年5月生,山西芮城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2013年起任国家民委办公厅主任。2016年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副部长级)、办公厅主任。现任国家民委专职委员(副部长级)、中央民族大学党委书记。
国家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简称,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全国民族事务,是国家行政机构之一,依法管理少数民族事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定民族政策的国家机关。一、国家民委的职责与功能 国家民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有关...
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湖北省政府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监督检查处)、宣教处、经济发展处、社会发展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人事处等8个处室,设有设有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
中央统战部 国家民委 2024年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党和国家第八次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也是首次由国务院表彰调整为党中央、国务院表彰。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中国共产党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