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金庸将江南告上法庭起诉《此间的少年》侵权,被誉为“同人作品”第一案。2018年,该案一审判决后原告被告均提起上诉。二审期间,金庸去世,林某怡系其遗产执行人并作为上诉人参加了诉讼。经审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此间的少年》多数人物名称、主要人物性格、人物关系与金庸涉案小说有诸多相似之处,存在抄...
去世4年多,金庸生前诉江南《此间的少年》案获赔188万元 来源:环球时报 香港武侠小说作家金庸生前起诉内地作家江南(本名杨治)抄袭的版权官司迎来终审判决。新加坡《联合早报》14日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江南《此间的少年》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令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168万元(人民币,...
中新网消息,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16日对作家查良镛(CHA,Louis)(笔名“金庸”)起诉作家杨治(笔名“江南”)《此间的少年》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进行一审宣判,杨治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偿查良镛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 2015年,原告金庸发现被告江南在未经其同意的...
16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对作家查良镛(笔名“金庸”)起诉作家杨治(笔名“江南”)《此间的少年》着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宣判:江南等三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出版发行《此间的少年》并销毁库存书籍,赔偿金庸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由于金庸、江南...
本案作为国内同人作品侵权第一案备受行业关注。本案中二审判决与一审判决最大的不同就是认定了案涉作品《此间的少年》侵犯了金庸作品的著作权。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此间的少年》使用了《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笑傲江湖》《神雕侠侣》四部金庸作品中的人物名称、性格特征、人物关系的行为,是否侵害了案涉四部作...
搜狐娱乐讯 据中新网报道,作家江南今日透露,金庸起诉其《此间的少年》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作品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一定程度上构成不正当竞争。他发布声明称,没有侵犯著作权是个好消息,而“不正当竞争”是一记响亮的警钟。声明还表示,跟自己尊重的作者打官司不是什么令人开心的事,但“因其得名得利,应...
在《此间的少年》案中,一审法院判决停止出版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并销毁库存书籍,而二审法院改判被告无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二审法院认为,从条文解释看,停止侵害与其他责任形式一样并非当然适用,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求真务实锐意进取...
近日,持续多年的金庸状告网文作家江南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侵权案终审宣判,《此间的少年》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并判赔188万元。历经七八年时间的武侠小说泰斗与网文作家的侵权纠纷终于告一段落。《此间的少年》主要讲述了在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此间的少年》在2009年获得“近...
日前,备受关注的同人作品第一案原告查良镛(金庸)诉被告杨治(江南)等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迎来了一审判决,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认定《此间的少年》一书作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由被告承担停止侵权及赔偿责任。笔者认为,判决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作者合法权益给予保护,制止同人作品“搭便车”行为,规范市场...
历时8年的“同人作品第一案”终于迎来了二审判决,即将落下帷幕。网络作家江南在其作品《此间的少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