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此种种,就不一一列举了。魏晋之后,掌大权之大臣每带录尚书事名号,职无不总,也即获得“录尚书事”一职后,可以过分朝廷大小事务。而要弄清楚这一点,则需要追溯该官职的来历了。一 录尚书事是古代一个官名,一开始设立的时候,称“领尚书事”。而在“领尚书事”之前,尚书已经是一个常见的官职了。尚...
司马师为人沉着坚强,有雄才大略。少流美誉,雅有风采。与父亲司马懿策划高平陵之变诛杀权臣曹爽。在司马懿死后,司马师担任大将军、录尚书事,也即不仅掌握了曹魏的兵权,也对朝政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在此基础上,司马师制定了选拔官吏的法规,命百官推荐贤才,整顿纲纪,使其各有职掌,朝野肃然。嘉平六年(254年...
于是从汉昭帝开始,录尚书事的官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正宰相,其他所有宰相——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东汉的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等,都只能退居次席,丞相虽然在名义上仍为百官之首,班位排在录尚书事的大司马大将军之前,(《汉书·霍光传》载:光与群臣连名奏王,尚书令读奏曰:“丞相臣敞、大司马大将军臣光、车...
录尚书事在魏晋时期扮演着重要角色,历代重臣,必加录尚书事的头衔。录尚书事不是单独授予的官衔,而是一种加官,即朝廷不会单独任命某大臣为录尚书事,而是和其他官衔一起授予。曹魏后期权臣司马昭,曾被朝廷任命为大都督、录尚书事;西晋开国功臣贾充曾被朝廷任命为太尉、太子太保、录尚书事;东晋后期重臣谢安,曾被朝廷任...
历史官职> 参录尚书事 官名。东汉尚书权重于太傅、三公(司徒、司空、太尉)和大将军。此五官中无论那官执政,都必须加“录”或“参录”。“录”即“掌管”“总领”,“参录”即“参与掌管”。《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元年)丙戌,太常桓焉为太傅;大鸿胪朱宠为太尉,参录尚书事。”《后汉书·胡广传》:“...
东晋后期的录尚书事 东晋后期的政局陷入了长期的混乱之中,朝廷先后由司马道子、司马元显、桓玄和刘裕掌权,他们掌权时,往往身兼多种官职,但一定不能缺录尚书事的头衔,可见对录尚书事的重视。 淝水之战后,士族门阀衰落,皇室力量开始崛起,门阀政治开始向皇权政治过渡。原先被士族掌握的录尚书事,亦归于皇室之手。谢安...
实际掌控朝政的东汉历代权臣莫不如此。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虽然各个政权的官制有所不同,但基本都是以尚书台为朝政运转的核心机构。这一时期的权臣基本都是既要出任类似“大将军大司马”的高官获得政治地位和兵权,又要通过“录尚书事”来掌控朝政。“大将军大司马录尚书事”也就成了“篡位套餐”之一。
省尚书事 历史官职> 省尚书事 参与审核评议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三国吴置,地位略低于“录尚书事”、“平尚书事”,亦宰相之任。《三国志·是仪传》: “迁偏将军,入阙省尚书事,外总平诸官,兼领辞讼。”西晋惠帝时曾令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通省尚书事。
省尚书事 省尚书事,参与审核评议军国政务的一种名义。三国吴置,地位略低于“录尚书事”、“平尚书事”,亦宰相之任。出处 《三国志·是仪传》: “迁偏将军,入阙省尚书事,外总平诸官,兼领辞讼。”西晋惠帝时曾令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通省尚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