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市场条例 (2000年3月31日吉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维护人才市场秩序,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