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
本法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 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国有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企业。 农村和城市效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流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自2003年03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07月0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修订),2002年12月28日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08月27日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9修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08月27日发布,自2003年03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0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
本法所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修订)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12月28日发布,自2003年03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1993年07月0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02修订),2002年12月28日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08月27日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自1993年7月2日颁布至今,共进行了1次修订(2002年12月28日)和2次修改(2009年8月27日和2012年12月28日)。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共有13章,分为总则、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部分条文摘选: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障粮食安全。 国家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依法实行特殊保护。 第三十二条 国家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对粮食主产区给予重点扶持,建设稳定...
(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截留、挪用粮食收购资金的; (二)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截留、挪用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 (三)违反本法第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 第九十三条违反本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违法收费、罚款、摊派的,上级主管机关应当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