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建设所需的矿产(含地下水资源)储量(勘探)报告实行审批制度,简称矿产储量审批。审批机构是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1996年3月更名为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矿产储量委员会(1996年3月更名为省级矿产资源委员会)。1999年7月15日起改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矿产储量评审认定制度。
由审查办事机构起草批准书并连同审查意见书报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负责人批 准。 报告审查批准期限,自收到储量报告之日起至批准书签发之日止,不得超过 6个月。 依据审批目的,矿产资源审批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以固体矿产为 例): 一、地质研究程度的审查与评价。它包括:成矿地质背景、成矿地质条件和 主要控矿...
云南省的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在第五章中详细规定了矿产储量审批和登记的流程。首先,由省矿产储量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全省的矿产储量报告和矿床工业指标审批,包括能源、金属、非金属等各类重要资源的报告(第三十二条)。这些报告需经过严格的审批,除非国务院另有规定,否则上述六类矿产储量报告和地质报告均需通过省...
1995年3月11日,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 我国现行的各种地质勘探规范(简称规范)主要是80年代以来陆续颁布实施的,是编制设计、组织矿产勘查、提交储量报告和审批矿产(包括地下水,下同)储量的依据,是我国几十年来矿产勘查、矿山设计和生产实践的经验总结,为保障我国矿业开发做出了很大贡献。
2、矿井储量核实报告由地测副总和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煤矿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3、地测防治水科提供的有关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资料,需经地测防治水科长审核后,报地测副总及矿总工程师审批。 一、“三下”开采及岩移观测资料审批制度 1、“三下”开采设计及地表岩移观测设计由地测防治水科组织编制,...
一、新时期矿产储量审批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矿产储量审批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环节,它对提交的矿产储量具有审核监督、仲裁公证和国有资产核定作用。实行储量承包的项目则应以审查批准的储量数据作为最终财务结算的依据。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机构设置,供矿山和地下水水源地建设使用的矿产和地下水储量,必须经国务院或省级矿产储量审批机构审批,否则不得作为建设依据。国务院专设的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专设的省级矿产储量委员会是法定的两级审批机构(简称两级储委)。
一、新时期矿产储量审批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矿产储量审批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进行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环节,它对提交的矿产储量具有审核监督、仲裁公证和国有资产核定作用。实行储量承包的项目则应以审查批准的储量数据作为最终财务结算的依据。矿...
第三条 县办国有小型矿、乡镇集体小型矿的矿产储量审批适用于本规定。 私营小型矿、个体小型矿、地勘单位开办的小型矿、军队团级以下(含团级)单位开办的小型矿、国有矿山企业开办的集体所有制小型矿、城镇集体开办的小型矿的矿产储量审批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