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中英就香港问题签署的联合声明里完全未提及普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实行普选是中国政府首先提出,并在1990年颁布的香港基本法中予以明确规定。不知文中中国“打破承诺”之说从何而来? 最后,我想说,中国政府坚决致力于推进包括民主政治在内的香港各项事业发展,同时,香港政制发展需循序渐进、稳扎稳打。先踏出第一...
一国两制就是香港的政治制度不变。政治制度包括行政、立法、司法。香港的经济是建立在英国普通法基础上的,中央实际承诺不改变。否则怎么可能回归后仍有外国人当法官?其次,普选特首是中英达成协议的,写入了基本法第四十五款。基本法是全国人大批准的,说明香港特首普选未来一定要实施的,怎能翻脸不认账?再次,全世界的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