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经》之“侔”,其得以成立之前提应为《墨经》之基本范畴“同”,而《墨经》所言之“同”凡十种,又可细分为“名”层面之“同”、“实”层面之“同”与“合”层面之“同”。墨“侔”正是基于上述三类“同”之前提得以建构,进而实现其“比辞而俱行”的内涵的,由此墨“侔”...
钱爽;张耀南; 作者单位 比利时根特大学艺术与哲学学院东方语言文化系; 荷兰莱顿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自然国学中心;
《墨经》之"侔",其得以成立之前提应为《墨经》之基本范畴"同",而《墨经》所言之"同"凡十种,又可细分为"名"层面之"同"、"实"层面之"同"与"合"层面之"同"。墨"侔"正是基于上述三类"同"之前提得以建构,进而实现其"比辞而俱行"的内涵的,由此墨"侔"基于三类"同"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