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从2024年2月1日起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由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的车辆购置税业务,调整为由国家税务总...
为提升纳税人办事便利度,国家税务总局大连金普新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地点将进行调整,为确保纳税人顺利办理相关业务,现将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4年11月4日起,车辆购置税业务办理地点调整至金普新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原开发区...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6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中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为公众提供...
为优化办税流程、整合办税资源,自2024年10月25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地址:桂林市叠彩区站前路19号)将停止办理业务,市区内车辆购置税业务迁移至各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及工作时间见下图。 业务范围:个人缴纳车辆购置税可在大桂林范围内办税服务厅通办;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部署,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共十七条,明确了车购税“一车一申报”制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地点,申报纳税、退税申报所...
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现就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三、2024年6月1日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中的技术要求废止。
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6月 4日10时至2024年6月 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2辆公务车辆出售(不带车牌)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便捷度和体验感,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征收厅将由工农路搬迁至周口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时间 2022年7月30日至7月31日。搬迁期间,原车辆购置税征收厅停止办理一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