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6年36号附件2(全文) 财税2016年36号附件2(全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
按财税2016年36号文件附件2精神,2016年4.30之前取得的房屋,出租时的增值税按简易征收5%,现在我们下面在贵州的房开公司,出租的老项目房屋税金增值税这一部分我要求会计按5%(房产税仍按12%),现税务说以前出租的增值税就按5%,现在租出去就要按9%,这说法合理吗查看全部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0-03-12 09:16 关注问题...
财税2016年36号附件2(全文) 财税2016年36号附件2(全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
财税2016 年 36 号附件 2(全文) 财税2016 年 36 号附件 2(全文)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 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