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各委员登录证标委网站工作平台审阅标准送审材料,提出是否同意标准送审稿的意见,并于2020年4月6日前将通过系统打印的意见回执单签字盖章后反馈至证标委秘书处。 二、逾期未回复意见视为同意。 三、涉及标准技术内容的问题请咨询标准起草工作组,证标委网站工作平台使用答疑请与证标委秘书处联系。 起草组联系人:肖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