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口供 [周厚先]——(2005-9-12) / 已阅31995次 (二)口供补强 口供之补强规则是限制口供的证据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独立和完全的证据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作为定罪唯一依据而必须有其它证据予以补强的规则。这是因为在某些场合即使是合法取得的口供也可能有虚伪性,如替罪的场合和包庇他人的场合,以隐藏别的犯罪...
论口供-硕士论文 系统标签: 口供硕士嫌疑人被告人公诉讯问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中文摘要 口供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之一。口供在中国古代证据制度史上的出现结束了 刑事诉讼的蒙昧状态,开启了刑事诉讼文明,同时也叩打着刑事诉讼的潘多拉之盒。1:3 供的证据能力有着主体条件和时间条件的要求,以实施犯罪的人取得诉讼...
论口供-硕士论文 系统标签: 口供硕士被告人证据嫌疑人补强 摘要 目前,13供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一种重要的刑事证据。口供在刑事证明中 具有特殊意义,是借助于被告人这个主体的主观活动间接的再现客观事实,由于 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使口供具有片面性、易变性等特点。因此,在对待即使是 依法取得的口供的态度上,我国...
至于客观性和关联性则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虽然口供的证明力需要补强证据来补强,但是也存在一个对口供证明力单独判断的过程,口供自身也存在一个独立的判断证明力的标准,比如说做出供述的环境,对犯罪细节的了解程度,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等,当然这很大程度上属于经验的范畴,也属于法官的心证范畴;第二,口供补强是...
贿赂犯罪是一种高隐蔽性、较难查证的犯罪。从我国检察机关侦查贿赂犯罪案件的实践来看,获取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对于突破案件至关重要。通常的办案方式是:侦查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即展开初查,掌握一定线索后即直接向被举报人进行面对面的调查。这种调查的后果是,如果能获得被举报人的有罪陈述,则立案;面对面的调查成为讯问,讯...
口供,也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这种供述和辩解作为刑事证据之一,在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
论口供规则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pdf,摘要 摘要 口供规则在证据规则中处于重要地位,是口供正确运用的重要保障。本文 对口供规则的探讨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可以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口供及口 供规则的基本概念和功能作了界定与简单分析,对于口供的概念,本文采狭义 说,即口
口供补强规则的完善与否,反映了不同法律制度下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但不论在何种法律制度下,力求程序与实体的公正,并最终达到社会的稳定与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是法律追求的共同目标。对于口供的认定和采信,原则上应当要求口供能与其补强证据一起,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但是不宜对所有口供都要求强制补强,而应当区别不...
口供补强规则仅指单凭口供即可形成有罪心证时必须有补强证据的要求,口供不足以使法官形成有罪心证因而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这是自由心证原则的应有之义,不属于口供补强规则的范畴;口供补强规则是自由心证原则的例外;口供补强规则的理论基础是防止误判而不是防止强迫逼取口供;在我国,无论是庭上的口供还是庭外的口供,都...
1、论中国古代的口供制度口供,通常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供述。 在古代证据 体系中, 口供往往拥有着其他证据所无可替代的地位。 在证据的 发展历史中,口供一直是一种最古老的证据,历来受到重视,封 建统治者认为“罪以供定, 犯供最关紧要”, 这一观点奉行口供 至上,必然导致刑讯逼供。新中国成立以后,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