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经海教授:中国刑法中真的有行为犯吗?。听TED演讲,看国内、国际名校好课,就在网易公开课
理论上的通说认为,犯罪既遂有结果犯与行为犯等表现形式。其中,结果犯是只有行为造成刑法规定的法定结果才构成犯罪和成立犯罪既遂,行为犯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法定行为就是犯罪并成立犯罪既遂。这意味着,结果犯与行为犯的划分与界定,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如何定
06:44杨在明律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06:09王丽律师: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债吗? 05:54王丽律师:夫妻分居期间一方对外借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债? 06:10杨在明律师解读:行政许可 05:39杨在明律师解读:行政诉讼 03:27王丽律师:孩子名下的财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行为犯、数额犯、结果犯,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罪名规定的行为、达到了规定的数额、产生了规定的结果,就已成立犯罪且是犯罪既遂。其实,一方面,以上犯罪形态在我国刑法中并不真正存在。与域外大陆法系刑法关于犯罪“只定性不定量”立法不同的是,我国《刑法》第13条关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
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行为犯、数额犯、结果犯,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罪名规定的行为、达到了规定的数额、产生了规定的结果,就已成立犯罪且是犯罪既遂。其实,一方面,以上犯罪形态在我国刑法中并不真正存在。与域外大陆法系刑法关于犯罪“只定性不定量”立法不同的是,我国《刑法》第13条关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
使用要件一体分析法,也可以有效避免行为犯、数额犯、结果犯的定罪误区。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行为犯、数额犯、结果犯,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罪名规定的行为、达到了规定的数额、产生了规定的结果,就已成立犯罪且是犯罪既遂。其实,一方面,以上犯罪形态在我国刑法中并不...
又如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也即在刑法分则的立法形式上故意伤害罪也是行为犯,但在司法实践中需要达到轻伤才立案以犯罪追诉。 就醉驾型危险驾驶行为而言,虽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即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形式上是行为犯...
就醉驾型危险驾驶行为而言,虽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即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形式上是行为犯,但是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只不过是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客观事实,并非是符合或当然符合了犯罪成立的所有要件要素,因而不能由此就简单地认定为犯罪,需...
就醉驾型危险驾驶行为而言,虽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也即在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形式上是行为犯,但是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只不过是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客观事实,并非是符合或当然符合了犯罪成立的所有要件要素,因而不能由此就简单地认定为犯罪,需...
使用要件一体分析法,也可以有效避免行为犯、数额犯、结果犯的定罪误区。传统刑法理论认为,行为犯、数额犯、结果犯,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罪名规定的行为、达到了规定的数额、产生了规定的结果,就已成立犯罪且是犯罪既遂。其实,一方面,以上犯罪形态在我国刑法中并不真正存在。与域外大陆法系刑法关于犯罪“只定性不定量”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