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临主司名词解释 监临主司指的是封建社会中对官员进行监察和考核的机构和官员。在中国古代,监察机构通常由御史台、都察院等组成,其职责是监督官员的行为,防止贪污腐败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而主司则是指官员的上司,他们也有责任对下属官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在封建社会中,监临主司制度的实施对于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
答案: A 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坐脏。本题应选 A项。 以上“根据《唐律·杂律》的规定,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更多关考研法硕(法学)真题内容将不断更新。
2.《唐律疏议·斗讼律》第三百六十一条规定:“监临主司知所部有犯法,不举劾者,减罪人罪三等。”清代也制定了非常完整的互监法,规定:“凡定差不公,考核不当,巡按贤者不荐,不肖者不纠,诸御史亦得论劾。”上述法律制定的基本特点是A.加强对监察官的监督与惩处B.德主刑辅是我国古代立法的基本原则C.监察组织...
唐代受贿罪中“监临主司”的主体地位.docx 法制博览·84·2013·01(中)I.凰GAIM'YVISION法学研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贾颜如+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兰州730050【摘要】现行司法解释中不允许刑事案件受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引起了我国法学界的极大争议。刑事责任与民事责...
分享1赞 明朝谋生手册吧 殘灰 第七零九章 招贤纳士,监考乡试“那就好,接下来我得监临乡试,这些就交给你了。”历来作为巡按御史,除却类似小钦差大臣这人人殷羡的莫大权力之外,每逢乡试大比之年这一任的巡按御史,却还有另外一种非常引人瞩目的职责,那就是协同布按两司挑选乡试的考官。按照宣德年间... 分享17赞 ...
根据《唐律·杂律》的规定,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是A.坐赃B.受财枉法C.受财不枉法D.受所监临财物
受财不枉法罪是指“虽受有事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罪是指“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的行为,一般是主管官员私下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坐赃罪是指164 l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法学)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因此A项正确。
“窃盗” 是指“潜形隐面而取”的行为,即秘密占有不属于自己的官私财物。“坐赃”,《唐律疏议》解释道:“然坐赃者,谓非监临主司,因事受财,而罪由此赃,故名日坐赃致罪。”即非监临官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本不当得的财物。可见,选D项。 知识模块:隋唐宋法律制度...
D.受所监临财物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考点】唐朝罪名 【华图详解】坐赃罪是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故A正确。受财枉法罪指“受有事人财而为曲法处断”,即收受当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开脱罪责,故B错误。受财不枉法罪是指“虽受有事人财,...
结果一 题目 唐朝将六赃犯罪中的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称为 A.坐赃B.受财不枉法C.受所监临财物D.受财枉法 答案 A暂无解析相关推荐 1唐朝将六赃犯罪中的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官员“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称为 A.坐赃B.受财不枉法C.受所监临财物D.受财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