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用察看属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留用察看是指在一定考察期内,保留现有职务不变,考察期满符合条件撤销处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辞退。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又发现其他应当...
在中国大陆,国有企业的员工离开企业之后,如果没有在劳动协议中约定离职福利,则离职后不再享有企业基本社会保险或企业内部公积金等福利;如果在离职过程中被给予违法或者违纪处分,可能会影响到该员工的工作经历、信誉等方面。因此,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在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离职原因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综合...
留用察看是指对严重违犯劳动纪律的职工所给予的一种行政处分。即对职工采用的保留一定期限职务或厂籍以便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恢复为正式职工的一种行政处分。留用察看适用于犯有严重错误而尚未达到开除程度的职工,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术语介绍 职工在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只发给生活费,生活费的标准低于职工本人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