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上述总则第四条第1到4款所规定的义务均未超出现有法律规范范畴,比如“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遵守相关国家的内容安全相关规定,算法设计、训练数据选择、模型生成和优化、提供服务等算法的全生命周期中均应采取措施防止算法歧视、遵守法...
由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通用性,“包容审慎和分级分类”的监管思路有助于《办法》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的“基本法”保留一定灵活性,各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化组织亦可以在此基础上制定更加细化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分级分类规则,并针对特定行业、特定应用或某些高风险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制定更为严格的规范。此外...
综上所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对生成式AI领域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里程碑,它既体现了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与鼓励,又突显了对社会公共利益与用户权益的高度重视。随着《办法》的深入实施,期待生成式AI行业能够在法治轨道上持续繁荣,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正能量。
《办法》要求第七条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依法开展预训练、优化训练等训练数据处理活动需要遵守的规定,相较于《征求意见稿》,《办法》不再要求服务提供者“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多样性,而是使用“增强”一词,要求服务提供者“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训练数据质量,增强训练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客...
2023年7月13日,《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生成式人工智能(Generative AI,以下简称“AIGC”)技术,是指具有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生成能力的模型及相关技术[1]。AIGC全生命周期所...
暂行办法具有五大要点,本文将逐一解读。一、适用范围明确化 暂行办法第二条从正反两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服务,适用本办法。”同时,还明确排除了不适用的场景,一类是“新闻出版、影视制作、文艺创作等...
(一)聚焦生成内容安全,引导服务向上向善 (二)突出用户权益保护,保障服务合法合规 (三)强化服务主体责任,构建全面治理架构 五、小结 前言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2023年8月15日正式生效实施。《暂行办法》系通过广泛吸收公众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共有24条,共分为五章,分别是总则、技术发展与治理、服务规范、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和附则。 总则部分主要有四块内容:第一部分介绍了暂行办法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首先该办法明确管理范围为向国内提供服务,在国内进行技术研发向境外提供服务的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内。该办法阐明我国对AIGC的态度为积极支持、引导AIGC发展,并使得AIGC可以发挥更大的社会和商业价值。强化国家对生成式人工技术层面的鼓励,明确服务层面的“包容审慎”。但相较于征求意见稿中较为笼统的表述为支持自主...
近日,为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总工程师孙蔚敏7月18日在厦门举办的“2023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