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收是微薄的,但浙江义乌工商学院的两位大学生王晓琪、陈海娟,主动来到市地方税务局,缴纳了自己勤工助学收入的个人所得税140元。陈海娟来自农村,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其入学时学费还是贷款交纳的。尽管家庭经济困难,获得收入后自觉纳税,是 ①税收具有无偿性特征的体现 ②我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新型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