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晚,被告人陈某毛携带枪支和被告人陈某明、李某惹一同上山狩猎,23时许,三人在沧源佤山机场岔路口往单甲乡方向3公里处遇到民警,民警在被告人陈某明驾驶的摩托车上查获非法持有的枪支一支;被告人陈某毛逃走后将枪支藏在附近草丛中,6月16日10时许,陈某毛...
10月18日,商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非法持有枪支案,公诉人、杨某某等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1月31日,被告人雷某甲联系并组织被告人杨某某、雷某乙、刘某某外出狩猎,由刘某某驾驶车辆,杨某某携带枪支,雷某甲提供子弹,雷某乙、杨某某搜索野生动物。...
据云南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15日上午,景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杨某某等10人非法制造枪支、非法持有枪支、非法狩猎案件,并邀请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局景东管护局10余人旁听庭审。微信公众号“景东县人民法院”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2024年3月底期间,杨某某等10名被告人交...
本报讯 (通讯员付扬 周青青) 近日,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涉嫌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在大木厂镇百户河村“百姓大舞台”进行公开审理。 为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县检察院与县法院达成一致,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让更多群众受到教育。 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至10月,被告人刘某以预埋...
【非法制造枪支罪】法律依据 《刑法》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狩猎罪】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是刑法第341条第二款“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
非法狩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 一、非法狩猎罪 非法狩猎罪主要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此罪行关注的是对野生动物资源的非法捕猎行为,并...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以气体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二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张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张某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
于都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罗某违反枪支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犯...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某、郭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分别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改制射钉枪各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告人邹某某、郭某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邹某某、郭某某犯数罪,应当...
经查,犯罪嫌疑人敬某、蔡某、刘某在阆中市洪山镇、河溪街道沿线进行非法狩猎活动。敬某负责驾驶车辆,蔡某负责使用枪支狩猎,刘某负责捡拾被猎杀的野生动物,狩猎装备齐全、经验丰富。 目前,犯罪嫌疑人敬某、蔡某、刘某已被阆中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枪支物品已被依法扣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