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港口建设管理,规范港口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港口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行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 年 第 5 号 部 长 李盛霖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建设管理,规范港口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港口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2009年11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 根据2014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7月3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9年4月9日...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是为加强和规范港口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提高港口基础设施使用寿命,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的规定,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公布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9号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已于2022年6月22日经第16次部务会议通过...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于2009年11月6日以交通运输部发布,2020年12月20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1号修订重新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发布令 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3号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已于2009年10月29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部 长 李盛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港口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规定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港口管理体制,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港...
《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是为加强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港口工程建设活动,提高建设管理水平而制定。本规定共七章七十六条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2019年11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修订重新发布,自2019年11月28日起施行。修订的内容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
二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七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八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9日经第3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20年12月20日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2009年11月6日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发布 根据2014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0号)作如下修改:一、删去第三条第(一)项第5目,并增加“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是指为委托人提供货物交接过程中的点数和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理货服务的组织和个人”作为第(三)项。二、在第五条的“港口经营人”后增加“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