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范围内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工作具体包括: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为远程在线学习,学习任务按30学分计算,会计人员统一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免费学习,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后,学分自动登记。 (二)专业科目学习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可采用自愿选择培训方式,包括参加远程施教机构继续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的面授继续...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均可正常开展,欢迎广大会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学习,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30日。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未开始,具体时间请密切留意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和“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