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13 吉林省于对2010年度享受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进行年审的通知 ...
二、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的认定、审核程序仍按《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国税所[2003]11号)文件执行。 三、各级国税、地税、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互...
1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民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调整完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1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14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_相关法规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2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民政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据有关部门反映:你省在执行国家制定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时,对安置待业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达不到30%的企业,实行按安置待业人员定额扣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这是违反国家统一税收政策规定的,应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的规...
各地要与教育部门及高校加强联系沟通,做好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积极配合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展对残疾人学生的就业服务工作。有特教院校的省市,要主动加强与特教院校的沟通合作,积极协助做好用人单位政策宣讲、残疾学生技能培训、岗位推介等就业服务工作。对拟在异地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和就业创业所在地的残...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为安置随军家属新办并由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证明的企业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企业,随军家属就业企业参照就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随军家属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由当地税务...
14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15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16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