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该场所进行清罐作业时,应做到: 引入该场所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符合 GB3836.1-15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的安全用电规定。 该场所应采用防爆工具进行作业,不应使用铁制工具作业,防止铁器撞击。暂停该范围内油罐油品收发、输转等作业。在雷雨或风力在5 级以上等恶劣天气环境下,不应...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清罐作业油气检测记录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油罐清洗作业记录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油罐清洗作业验收报告附录D (资料性附录) 油罐底板及附件检查记录表附录E (资料性附录) 油罐重复使用洗涮要求 Q/SH0519-2013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
具体可参照GB50393钢制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 35、技术规范有关规定。8 验收8.1 清洗完毕后,安全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要共同对作业工具、器具等进行清点,防止遗留在罐内。8.2 清罐工作领导小组应会同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设备部门等有关人员和承包商对清罐质量和油罐及附件完好情况进行验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