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基准收费标准为18元/课时·人次,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上下浮动,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
各地根据需求可以适当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引进的培训项目费用标准要明显低于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标准。 改进体育、艺术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逐步实现考试成绩等级呈现,弱化选拔功能,注重对学生运动习惯和艺术素养的培养。
且不得超过5000元,收费项目与标准要按要求公示;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作为负债管理,严禁提前确认收入;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要求,线上机构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这些政策要求均在《意见》中得以重申。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一次性收取不得超过5000元的费用。校外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培训服务合同,应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
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发布啦! 事关校外培训费, 四川一地公布收费标准:40元、30元、20元 近日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 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通知 该《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和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新...
近期,少数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社会培训机构提前收取秋季甚至更长时期的培训费,有的线上培训超期收取培训费,违背了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有关政策,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为此,教育部提醒如下: 一、提醒各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