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精神,在新民居建设中,首先要将旧村址复垦为耕地,归还周转用地、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后,其余部分可作为土地置换指标,置换城镇建设用地。置换指标可以有偿转让。 六、示范村使用周转用地的关键步骤如下: 1、国土局、建设局、环保局共同选址,确定新民居建设地点。选址尽量避开基本农田,...
示范村住宅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其他用地按现行供地政策执行。示范村住宅用地也可以参照《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支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十条措施》中“村民自愿采用出让方式提供安置用地的,可按政府确认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的规定执行新民居建设周转用地使用、归还方案,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据经批准...
首先,农村常出现污水雨水排放混乱,垃圾处理难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环境,电力、供暖设施和燃料燃气配套的不完善也带来安全隐患。随着新宅基地需求增加,旧宅基地闲置,导致土地资源紧张,土地利用率显著下降。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满足新增结婚家庭的住房需求,新民居项目应运而生。根据国土部的规定,增减...
2、通过新民居建设节余出的建设用地,示范村集体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实行以地入股就地招商引资,发展新的产业项目,壮大集体经济。 九、支持新民居建设的信贷政策: 1、信贷对象:省、市、县三级确定的示范村及参与新民居建设的企业, 2、信贷规模:原则上不高于50%(农户自筹资金不低于购买新居的50%) ...
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经批准新民居建设可先占一部分农用地进行周转,待村民入住新居后,将旧村址复垦,归还周转用地。即文件规定的"先占后补、严格占补平衡";按照旧村址复垦规划,增加的耕地在归还周转用地、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后,其余部分可作为土地置...
幸福乡村建设要突出新民居建设的引领作用,紧紧扭住这个“牛鼻子”,通过加快新民居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幸福乡村建设的品味和档次。 3、下一步新民居建设要纳入幸福乡村计划框架内进行,有计划、有步骤、分层级推进,选择部分基础条件好、群众整体新建意愿强的重点村,着力开展新民居示范建设。在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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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政策稳步推进农村新民居建设
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将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30个问题编印成册,为我省干部群众解惑答疑。 这30个问题如下: 1.新民居建设用地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其核心内容为: 在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经批准新民居建设可先占一部分农用地进行周转,待村民入住新居后,将旧村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