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持票人是指依法持有票据的人。根据统一票据法第16条规定,经背书而取得汇票,背书是连续的,则取得汇票的人就是合法持票人。狭义上的合法持票人主要是指通过合法的票据行为占有票据之人,是票据上的持票人。广义上的合法持票人,是指通过合法的票据行为、普通民事行为取得并持有票据之人,如通过发行、善意取得...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是指开出汇票的人,持票人是指收到汇票的人。
正当持票人亦称善意持票人。善意地付了全部金额的对价,取得一张表面上各项手续完整合格、尚未过期未拒付的票据的持票人。未发现其前手在权利方面有任何缺陷。即使事后发现其前手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票据,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也不受影响。另外,凡从正当持票人手中取得的票据,即使未付过对价(如赠与)也可享受其前手...
出票人 是付款方,持票人是收款方,银行替出票人承兑款项。
对价持票人 对价持票人是为票据付出了对价的持有人。一旦为某一票据付出了对价,则为此付出对价的持有人以及随后所有的持有人都是对价持票人。对价持票人享有普通法赋予他的转让权,他享有与票据转让人相同的权利,但如果转让人的所有权有缺陷,他也受票据所有权缺陷的限制。
持票人抬头 持票人抬头(Payable to Bearer)是指票据上规定以持票人为收款人的表示。持票人抬头的特点 持票人抬头即不规定汇票的收款人,任何持票人均可作为收款人。 这种的汇票无须由持票人背书即可转让。我国《票据法》规定,凡签发持票人或来人抬头的汇票无效。
已支付了汇票对价的持票人。持票人虽未曾付过对价,但如果他合法地从其前手获取汇票,而其前手确曾付过对价,他就继承了其前手对汇票的相等权利,也被认为是付对价持票人。该付对价持票人对于汇票拥有完全的权利,但不优于其前手。如果其前手对汇票的权利是有缺陷的,那么他也继承了这种缺陷。
持票人权利,是一种集票据权利和票据法上权利和票据基础关系权利为一体的综合性权利,其权利性质兼具票据法上票据债权性质及民法上与票据有关的物权、债权性质,自然受票据法、民法保护,并且各项权利之间既自然一体,又可独立行使。例如,持票人票据权利的丧失可通过行使其票据法上的权利进行补救, 丧失票据法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