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和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通知》,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在该项目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
首先,登录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网址:http://www.cdfangxie.com/ ↓ 然后,选择“购房者入口”,目前该平台尚处于“等待开放报名”状态。↓ 对于网上实名登记的购房人,涉及共同购买的,登记购房人须按购房登记平台提示,完善登记购房人信息,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凭此号共同参与公证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