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专项基金的设立、实施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会设立的“专项基金”是指捐赠人或发起人或基金会以支持公益事业为目的,在基金会基本账户下设立专项基金...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项目的管理,规范基金会项目的开展,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基金会项目是指遵照中国人保公益慈善基金会宗旨,在开展济困、扶贫、赈灾、救济、助残、助学等方面开展的公益慈善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
部门行业的捐赠行为整合社会捐赠资源对享受现有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之后仍很困难及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阶段性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对贫困地区灾区给予资助为社会各界提供一个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良好平台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奋进新宝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设立宝鸡市慈善爱心基金以下简称慈善爱心基金...
(一)基金来源: 按月由本公司营业总额中提取一定数额。 (二)基金的保管: 每月10日前由财务部依上月份营业总额规定比例将款提交人事部,以总经理名义在银行开一活期存户,专案列帐,汇存保管,并每月11日由人事部公布10日止收支明细及余额。 (三)基金的使用: 1、济授对象及条件: 孤寡老幼、身世怜悯、无此为生者...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主要涉及慈善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监管等方面。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慈善基金管理办法的详细解答: 一、慈善基金的设立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慈善基金的管理办法主要涉及慈善基金的设立条件、运作规范以及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以下将详细阐述这些方面: 一、慈善基金的设立条件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法规 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这是基金会成立的基本前提。 原始基金的要求: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吸引社会各界力量进行慈善捐赠,推动宁乡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
为了规范慈善基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其合法、透明、有效地发挥作用,特制定本慈善基金管理办法。 二、慈善基金的设立和管理 2.1设立程序 1.由慈善基金的发起人提出设立慈善基金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 2.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 3.经批准后,由慈善基金的发起人将资金存入指定的账户。 2.2慈善基金...
根据《江阴市慈善总会章程》,制定本基金管理办法。 一、基金来源 1、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个人的捐赠; 2、国际慈善组织、港澳台地区和海外友好团体、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3、政府专项拨款; 4、慈善基金母本的增值部分; 5、其它合法收入。 二、基金募集 ...
“爱心宁乡”帮扶基金捐赠行为进行细化分类,简化捐赠流程、提高捐赠效率,建立快捷便利的捐赠渠道,特制定《“爱心宁乡”单位慈善冠名基金章程》《“爱心宁乡”个人微慈善冠名基金章程》《“爱心宁乡”慈善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爱心宁乡”社区发展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