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综合报道】台湾岛内的“恐龙判决”(违背人们基本常识的判决)一桩又一桩,台湾司法常遭人诟病,近日再传台高院法官未开庭审理,判决书竟然已经写好的离谱案件。台湾“中时电子报”5日援引《镜周刊》的报道称,葡萄王公司旗下直销品牌“葡众”的直销商庄姓女子,与人有股权纠纷而打官司,庄姓女子在开庭审理...
在台湾,法官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恐龙法官”。这个称呼源自于民众对司法判决结果的不满。每当社会关注的案件出现,如果法官的判决不符合公众期待,民众便会情绪激昂地斥责,将法官称为“恐龙法官”,意指他们做出了如同史前时代的落后判决。这个标签首度出现是在2010年,当时发生了一起六岁女童被侵犯的案件,...
但是“未达良好”的处分,只是不晋级不给奖金,没有如“考绩法”规范的淘汰机制,多位考试委员在“院会”中,认为职务评定结果与社会对法官的观感落差很大,社会上经常对法官冠以“奶嘴法官”或“恐龙法官”的评价。 对于“司法院”的坚持,也有“考试委员”提出“典范的转移”,过去认为不行的,未来不见得不可以改变。
今天这个例子指出,当整个社会开始腐化之后,外来的退化影响也会反过来将恐龙法官收为己用。法治的背后最终还是人治,不能期望它独立于政治与社会之外。法治是帮助政府和社会留在公平这条正道的手栏,主要只有警示引导的作用;如果人民决心跳崖自杀,如当代的台湾,一道手栏是挡不住的。
中国台湾网6月28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最高法院”同一个合议庭审理2件曾震撼社会的死刑命案,在同一天宣判却有不同的结果。死者家属悲凄地在法院前跪倒泣哭,大喊“司法不公”。但由于台湾司法对于判生判死没有量化标准,所以职司审判者也再次惹来“恐龙法官”的骂名。
台湾有位法官叫邵燕玲,她在去年审理三岁女童被性侵案,做了争议判决,被外界称为恐龙法官。
台湾民众的确常常把法官叫做“恐龙法官”。每当什么众所瞩目的社会案件,法官做出了跟民众内心期待不相符的判决结果时,大家就会激愤的开始骂:恐龙法官!史前时代的落后判决!!通常都是比较具有社会舆论性的刑事案件(例如性犯罪、杀人案等等),法官做出了比较轻的判决,民众就会非常不满,认为这么过分的罪犯,怎么可以...
台海网4月1日讯 针对“最高法院”法官邵燕玲因争议判决,自愿放弃“大法官”提名一事,不少“立委”、名嘴均站在批判的立场,坦言“恐龙法官”的确不适任“大法官”一职。唯独资深媒体人陈挥文给予支持,直言,难道很多网友按赞,法官就要重判?他更认为,所谓的“恐龙法官”其实都是网友刻意塑造出来的。
【台湾再现“恐龙法官”一次庭审没开判决书竟已全文写好】台湾岛内的“恐龙判决”(违背人们基本常识的判决)一桩又一桩,台湾司法常遭人诟病,近日再传台高院法官未开庭审理,判决书竟然已经写好的离谱案件。某庄姓女子与人有股权纠纷而打官司,庄姓女子在开庭审理前到高院阅卷了解案情,结果竟在卷宗里发现已写好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