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大楼 - 固定电话: (0527)4368002 未核实,仅供参考 联系人: 未提供 邮政编码: 223800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简称: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要经营产品:国家机关 经营范围:未知 经营状态:存续 所属分类:综合事务管理机构
(宿政发〔2012〕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张联东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免去陈久春同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赵崇胜同志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二...
免去杨修录同志宿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胡捷同志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2024年8月23日 宿迁市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80号)《关于公布2023年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苏财综〔2024〕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
《宿迁市促进“电商+产业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六届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宿迁市促进“电商+产业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打造“电商名城"若干措施的通知》(宿政规发〔2023〕8号)、《市政府办公...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4日 宿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宿迁市市级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市级信息化项目与公共数据统筹管理,规范市级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集约共享,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共数据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六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5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推动《宿迁市加快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行动方案(2024-2025年)》落地落实,全面打造“615...
骆志弘(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政府研究室主任):主持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工作。协助章其波同志联系王天琦市长分管的经济体制改革、人民武装委员会工作及财政、审计、人事、机构编制、监察工作。协助章其波同志负责王天琦市长活动安排和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活动的统筹协调。负责市政府重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印发的《江苏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宿迁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联合制定了《宿迁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