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对外的商店广告中,写着“无偿领养宠物”;在和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含糊其辞“宠物食粮可以吃完再买”;在消费者发现合同约定是每月必须在商家规定小程序上、按指定价格购买食粮套餐而想反悔时,以高额违约金要挟消费者、并恫吓“3000律师费、3000违约金,加入失信人名单影响学习工作”……不仅有针对领养人的一环紧扣...
公开对外的商店广告中,写着“无偿领养宠物”;在和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含糊其辞“宠物食粮可以吃完再买”;在消费者发现合同约定是每月必须在商家规定小程序上、按指定价格购买食粮套餐而想反悔时,以高额违约金要挟消费者、并恫吓“3000律师费、3000违约金,加入失信人名单影响学习工作”……不仅有针对领养人的一环紧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