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法院表示,至案发,侯彦卫通过宝象金融、西控财富向18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59亿余元,用于支付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费用及对外投资等,造成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人民币11亿余元。 上海一中法院认为,侯彦卫作为上述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