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孙旭东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于2019年12月6日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孙旭东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孙旭东提出上诉。2020年3月10日,...
(检例第177号)【关键词】非法经营罪 POS机套现 违反国家规定 自行侦查【要旨】对于为恶意透支的信用卡持卡人非法套现的行为,应当根据其与信用卡持卡人有无犯意联络、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等,区分非法经营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经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仍未达到起诉条件,但根据已查清的事实认为犯罪嫌疑人仍然有...
整体来看,检例177号案件还是非常充分全面地展示了补充侦查制度的运用,尤其是自行补充侦查。但也体现出来,目前对于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研究和规制实际上是比较少的,这在一定程度也受到实践中自行补充侦查情况较少的影响。虽然最高检和公安部2020年颁发了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但全文主要内容仍然是关于审查起诉阶段的...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孙旭东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于2019年12月6日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孙旭东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孙旭东提出上诉。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