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年来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断调整,按照最新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依据李某、张某名下间接费用可支配的最高比例进行核减,对核减后的3456555.37元可不再作犯罪评价,但该数额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故被告人李某、张某贪污数额为人民币34109933.18元。在共同犯罪中,李某起...
被告人吴常文对指控其通过虚开发票、虚列开支等手段套取科研教育经费581万余元的事实无异议,对其中归其个人使用的66.2万元构成贪污罪无异议,但辩解认为套取的其余515万余元不构成贪污罪,理由包括:(1)浙江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海洋公司)设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芯片电泳—原子光/质谱联用技术在生物分子高灵敏检测中的应用”课题以及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高校“中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中,利用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报销套现的手段,从天津师范大学骗取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47万余元用于购买个人理财及品生活...
1、以个人控制的公司直接套取科研经费等公款。刘某某以新药评价中心名义成立历下科创公司,该公司没有实际业务,由刘某某实际控制,专门用于虚开发票从学校进行报销。刘某某安排报账员先后从历下科创虚开发票168.4959万元,山东大学将款项转入历下科创账户后,报账员根据刘某某的指示将其中的140.46万元交给刘某某。 2、...
附件5历年违反规定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的典型案例一浙江大学陈英旭违规将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列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外协单位。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
历年违反规定套取、挪用科研经费的典型案例 一、浙江大学陈英旭违规将 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列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课题外协单位 。2008年8月至2011年12月,陈英旭用自己课题总负责人的 身份,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 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
本文将通过案例剖析的方式,深入探讨套取科研经费的现象和影响,并对实施这种行为的动机和原因进行分析。笔者将分享个人对这个主题的观点和体会。 2. 案例剖析 2.1 案例一:研究员虚报实验费用 在某大学,一位研究员在科研申请中虚报实验费用,套取了大量科研经费。该研究员使用了一些虚构的实验设备和材料,将部分经费用于...
六个套取科研经费行为案例 违规案例1:虚开发票报销套现获刑 李某,天津某大学教师。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作为天津某大学化学院教授,负有主持科研项目的岗位职责。2012年至案发期间,被告人李某在主持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芯片电泳—原子光/质谱联用新技术高灵敏检测低丰度蛋白”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芯片电泳...
虚开发票报销套取科研经费47万元获刑3年 被告人A,女,天津师范大学教师。该被告人因涉嫌犯贪污罪于2016年7月22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8月8日被逮捕,2016年9月8日被取保候审。 经审理查明,天津师范大学系天津市教委直属的国有事业单位。被告人A作为天津师范大学化学院教授,负有主持、科研项目的岗位职责。2012年至案发...
违规案例3:虚开发票、虚列劳务等,截留贪污3000多万 李某,中国某某大学教授。 张某,中国某某大学副研究员。 一、利用职务便利截留科研项目实验后淘汰的猪、牛及产出牛奶销售款 二、利用职务便利虚开发票套取结余科研经费 三、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套取课题经费中结余劳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