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刘佳)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促进大遗址合理利用,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大遗址利用导则(试行)》,试行期两年。《导则》指出,大遗址利用应遵循“坚持保护第一、注重文化导...
《导则》强调,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应主动参与大遗址利用工作,研究和阐释文物价值,积极转化考古成果,向公众普及文化知识。承担大遗址利用的直接责任主体应制定利用策略,明确利用的对象、内容与方式,各方权责、管理运营要求、保障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在确定大遗址利用的对象、内容与方式时,应重点评估大遗址的类型、文...
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刘佳)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促进大遗址合理利用,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大遗址利用导则(试行)》,试行期两年。 《导则》指出,大遗址利用应遵循“坚持保护第一、注重文化导向、服...
导则指出,大遗址利用可分为大遗址价值利用、大遗址相容使用两类,应以价值利用方式为主。其中,大遗址价值利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物展示、科学研究、传播教育、产业转化。 大遗址相容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游憩休闲、社会服务、环境提升、产业协调。导则强调,采用价值利用方式时,直接责任主体应做好重点阐释和展示大遗址...
》就明白了】为促进大遗址合理利用,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国家文物局局组织编制了《大遗址利用导则(试行)》,共二十条,试行期两年。了解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来源:文旅之声 ...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大遗址利用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物保发〔2020〕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促进大遗址合理利用,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大遗址利用导则(...
大遗址利用导则 国家文物局 2019 9 年 收藏 分享 下载 举报 用客户端打开
《导则》适用于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项目库的重要大遗址利用工作,其他古遗址、古墓葬利用工作可参照实施。这说明,《导则》主要针对“大遗址”,即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项目库的古遗址、古墓葬。自2005年开始,国家文物局相继公布了“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并建立了国家大遗址保护项目库,虽然每五年...
第一,《导则》的定位和目标。 《导则》是一个技术性规范文件,更侧重于实操层面,而非强制执行的法律法规。《导则》提出大遗址利用的基础条件、对象、内容、方式、管理和运营要求,适用于大遗址利用的事务性工作指引、展示阐释体系建设指引、科学研究指引、传播教...
依据导则,大遗址利用应以价值利用方式为主。直接责任主体要重点阐释和展示大遗址的独特价值和历史文化信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积极健康的文化导向,提高公众审美水平。 大遗址利用要组织公众考古、成立志愿者队伍、接受社会捐赠、进行产业转化等方式,积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大遗址利用的途径。鼓励建立公众信息平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