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汉博案主要惩处的是唐汉博及其同伙以恍骗交易手法影响“华资实业”“京投银泰”“银基发展”等证券交易价格和交易量的行为。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1]显示,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被告人唐汉博伙同唐园子、唐渊琦,控制“杨某1”“申某”“王某3”等30余个证券账户,采取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卖出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等...
唐汉博等操纵证券市场罪案(以下简称唐汉博案)为我国第一起因恍骗交易入罪的案例,打响了用刑罚规制恍骗交易的“第一枪”,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导作用,有力地震慑了虚假申报型市场操纵主体。但判决中关于违法所得的计算,却凸显了虚假申报型市场操纵在违法所得上认定的难题。 二、案例介绍 唐汉博被媒体称为“...
除了小商品城的个股操纵外,唐汉博的弟弟唐园子、唐汉博的表叔袁海林也与唐汉博一起,进行团伙操纵。在唐汉博、唐园子等操纵市场案中,唐汉博及其操盘手袁海林、袁超、唐渊琦等操纵“同花顺”、“杰赛科技”,唐园子操纵“广发证券”,唐汉博、唐园子等共同操纵“新希望”和“博云新材”,涉案操纵行为非法获利共计约为2.5...
在共同犯罪中,唐汉博系主犯,唐园子、唐渊琦系从犯。唐汉博、唐园子、唐渊琦均具有自首情节,唐汉博具有立功表现。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对唐汉博、唐园子减轻处罚;对唐渊琦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据此,依法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被告人唐汉博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四百五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唐园子有期徒刑...
唐汉博等操纵证券市场案 ——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申报、撤单或者大额申报、撤单操纵证券市场,情节特别严重 【基本案情】 被告人唐汉博,男,汉族,1973年12月25日出生。 被告人唐园子,男,汉族,1978年1月15日出生。 被告人唐渊琦,男,汉族,1982年4月24日出生。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汉博、唐园子、唐渊琦的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其中:唐汉博、唐园子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唐渊琦属于“情节严重”。在共同犯罪中,唐汉博系主犯,唐园子、唐渊琦系从犯。唐汉博、唐园子、唐渊琦均具有自首情节,唐汉博具有立功表现。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对唐汉博、唐园子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