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内...
第一条 为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宁远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岗位设置、人员考核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作用,根据《定西市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修订印发定西市安定区乡村公益性岗位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发〔2024〕130号)有关政策要求,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谁开发...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第三条西咸新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及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等工作。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
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各市州地应加强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指导要按照本地区就业资金的规模及所辖各县市区特区的具体情况确定每年度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数量和具体分布并将相关信息及时下达给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不突破下达公益性岗位总数的前提条件下推荐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
本溪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切实发挥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就业促进法》、《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本溪市就业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益性岗位主要是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用于优先安置就业困难...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设立的公益岗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益岗位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岗位明确、职责分明、管理规范的制度。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公益岗位的设置应根据社会公益需求和组织职能,合理规划,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第五条 岗位设置应公...
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相关规定以及...
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1 为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办法》、《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政策扶持,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