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取辅酶Q10原料约1.0g,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中,精密称定,缓缓炽灼至完全炭化,放冷后,加硫酸0.5〜1mL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在700〜800℃炽灼使完全灰化,移置干燥器内,放冷,精密称定后,再在700〜800℃炽灼至恒重,即得。【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三、产品技术要求各剂型产品技术要求中除应含有符合不同剂型要求的技术指标,微生物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16740)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标志性成分】为“辅酶Q10”,以范围值标示,每100g的标志性成分范围值经折算后不得超过每日服用量30-50mg。(来源:国家市监局,编发:北京天健华成国...
此次发布的《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中对于原料每日用量范围就提出明确规定。辅酶Q10每日用量范围为30—50毫克,褪黑素为1—3毫克,鱼油不高于4克(其中,EPA+DHA的用量不低于1克),破壁灵芝孢子粉为1—4克,螺旋藻为3—4克。每日用量范围的划定在帮助消费者更好地掌握保健食品摄入量的同时,也为生产...
保健食品领域首创:要求体现原料特点技术 2019年3月,总局就辅酶Q10等五种物质原料目录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时,对于五种原料的原料技术要求同时征求了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反馈,除个别文字修改外,未见对技术要求内容提出其他意见。值得注意的是,与维生素矿物质产品不同,辅酶Q10等五种原料分别建立了体现保健食品原料特...
产品备案时,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备案凭证附件2产品技术要求的原料质量要求中,应标明所用原料的来源、供应商、质量标准(其中技术指标要求应符合原料目录中的原料技术要求)等内容。 五、辅酶Q10等五种原料在产品备案时技术指标选择...
我国已批准的单方产品有抗氧化保健功能,该功能具有科学文献支持,加拿大卫生部法规中该原料也有抗氧化功能,结合以上研究,将抗氧化列入辅酶Q10的功效,其每日用量为30-50mg。 (四)原料技术要求 《通知》中规定了“原料辅酶Q10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辅酶Q10的相关要求”,本次原料技术要求的制定仍遵循此条...
1. 增加提交原料技术要求全项检验报告 与维生素矿物质产品不同的是,辅酶Q10等五种原料分别建立了体现保健食品原料特点的技术要求,这在保健食品领域属于首创。对于原料的把控是保证产品安全和质量可控的重要内容,且制成产品后,产品技术要求中部分特征指标无法再检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并说明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由此看出,以辅酶Q10、破壁灵芝孢子粉、螺旋藻、鱼油或褪黑素为单一原料的保健食品自2021年3月开始执行备案制已是板上钉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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