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战后劳动力匮乏,领地经营出现困难,也由于常年征战无法监管领主自营地,越来越多的领主干脆将自己的自营地以契约租佃的方式租给他人经营。这进一步推动了租佃农场在法国的发展。战后由于劳动力匮乏,土地大量被抛荒。为留住农民,领主们纷纷放宽条件,例如减少租金、延长租期。因此14—15世纪北方地区租佃农场盛行长期...
(2)身份、地位:前者是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往往靠租种地主的土地为生;后者是拥有部分土地,以家庭为单位经营农业,“五口之家、治百亩之田。” (3)前途:前者在明清时期与地主的依附关系相对减弱,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生产自主权大为提高,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后者由于生产规模小,生产资料有限,自耕农经济非常脆弱。
对永佃权下的土地,地主方面无权单方面解约。在福建地区,近代调查表明,不定期租佃契约占多数,但是“各县习惯,不欠租者,不得撤佃一语,传布亦广,为不定期租佃缺点之唯一补救办法也”。 清代契约,内容为:立退佃鍾高陞仝弟勳弟、進高、英才,本家置有水田一坵,坐外屋下長坵安着,计租壹碩貳方,前已立正、找截...
3.从租佃权中产生的永佃权:国家将土地“卖给”农民 在租佃权稳固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种可继承的永久性的租佃权,就是永佃权。永佃权是指就算地主的更替,也并不会影响到佃户的权利。国家以田主自居,把地租给百姓佃种,收的是田租,如果把田卖给了农民,则只能征收田税,收入将会减少。 但是个别例如像江西屯...
"佃户既赖田主给佃生借以养活家口,田主亦借佃客耕田纳租以供赡家计,二者相须方能存立。今仰人户递相告戒,佃户不可侵犯田主,田主不可挠虐佃户。"(《劝农文》)。 通过以上可以看出,在宋代的租佃制中,佃农有了户籍,社会地位有了提升。由于国家的鼓励,佃农还可以买地成为主户,这也给佃农的跨阶级带来了...
这种地租通常是以实物或者货币的形式支付.在封建社会中,佃租制度往往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性,地主通常拥有对土地的绝对控制权,而佃农则处于被剥削的地位. 总的来说,农业税和封建社会佃租在性质,法律依据和社会背景等方面都存在显著的差异.农业税是现代社会中一种合法的税收形式,而封建社会的佃租则是基于封建土地所有...
也有特殊性。佃户的人身依附,在劳役租时最强,后逐渐和缓。北宋颁布《皇官庄客户逃移法》,规定只能役使客户本人,不能役其家属;不能强迫卖田、欠债者为客户;客户死后许其妻改嫁,允许客户自将女儿出嫁等。这是佃客依附性减弱的明文规定。但发展是不平衡的,明清时代还存在依附性很强的佃仆之类。
按租佃期限和主佃间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可大致分为世袭租佃制、和定期或不定期契约租佃制三类。世袭租佃制是佃农有世代租种地主土地的习惯性权利,但对地主有浓厚的人身依附关系;永佃制是佃农可以“永久”耕种地主土地,地主无权撤回,而佃农有退佃和转让佃权的自由;定期或不定期契约租佃制是根据租佃契约确定租佃期限...
上庄钱 立下字据后,佃户首先要向地主交纳押金,俗称“上庄钱”。一般为每亩地大米一石(约125公斤),不论时间长短,一律不计利息,只有退佃时才能退回押金,佃户若交不起押金,租佃字据立即作废。穷家小户要借钱上庄,若遇年景欠佳,往往会负债累累。完课 即交地租,交租有钱课和粮课两种,按耕地等级,钱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