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和管理层的不竞争义务 1. 义务期限 不竞争义务适用于在职期间并通常延长到离职后2-3年。对于持有公司股权的管理层(特别是创始人),还可扩展到其持有公司股权期间,及不再持有股权后2-3年,持股期间与在职期间不一致,可约定以较晚的为准。 2. 补偿金 中国的劳动法规定,要求员工在离职后履行不竞争义务的,...
1. 不竞争义务 1.1.承担不竞争义务的主体:全体出资人(下称“不竞争义务主体”)。 1.2.不竞争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24 个月。 1.3.不竞争地域范围:中国大陆。 1.4.在不竞争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不竞争义务主体不得进行任何以下竞争行为: 1.4.1.以任何方式从事、投资、参与或管理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相竞争...
不竞争义务的边界应该更清晰 | 快评 法理上来说,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所购买的只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劳动义务,公司并不能因此干涉员工工作时间之外的生活。 另一方面,员工如果在工作时间之外从事与竞品有关的业务,确实也可能会与其本职工作产生利益冲突。哪怕这种行为是完全的义务劳动,不从竞品公司获得任...
第一条禁止竞业与不竞争的范围 1.1双方共同确认,在本协议期间内,乙方对甲方所从事的(公司业务)不得进行竞争,不得在同一地域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商业活动; 1.2本协议禁止乙方利用甲方商业机密、专利、商标、商誉等资产从事竞争行为; 1.3本协议所述的禁止竞业和不竞争义务适用于全球范围。 第二条禁止竞业的期限 2.1...
中新经纬4月18日电 题:极越汽车以违反不竞争义务开除员工存在违法解除风险 作者 陈元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 近日,极越汽车前员工姚某在网上发文称因购买小米汽车而被公司开除。而据极越汽车回应,姚某存在工作时间内为竞品品牌发布相关宣传内容等情况,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不竞争义务。
近日,极越汽车前员工姚某在网上发文称因购买小米汽车而被公司开除。而据极越汽车回应,姚某存在工作时间内为竞品品牌发布相关宣传内容等情况,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不竞争义务。 那么,从法律层面看,这是否能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我们认为极越汽车以姚某违反不竞争(竞业限制)义务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存在违法解除风险。但如...
近日,极越汽车前员工姚某在网上发文称因购买小米汽车而被公司开除。而据极越汽车回应,姚某存在工作时间内为竞品品牌发布相关宣传内容等情况,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不竞争义务。 那么,从法律层面看,这是否能成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我们认为极越汽车以姚某违反不竞争(竞业限制)义务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存在违法解除风险。但如...
当雇佣关系终止后,员工通常有义务不从事竞争活动,这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在很多国家和地区,雇佣合同中通常会包含竞业禁止条款,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原雇主相竞争的工作。如果员工违反了竞业禁止条款,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如要求员工赔偿损失或甚至起诉员工。 为了确保竞业禁止条款的有效...
在涉外贸易当中,经常出现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情况。这里的不正当竞争,可能背后就有相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撑腰,这是为了损害他国利益采取的一种不正当手段,同时也是各国和各国际经济组织严厉打击的一种行为,因此各国才会采取各种措施来反不正当竞争,维护本国的利益。目前,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
第六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一种(如没有做出选择的,则视为无限期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