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一般意义上可以理解成在院线电影放映期间进行屏摄的行为。部分网友认为该明星的这种行为侵权的依据是《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那...
法律讲究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相关法律既然只规定录音、录像是“盗摄”,那么普通观众对电影拍照就不是违法行为,更不是“盗摄”,最多是“屏摄”。在电影院拍照充其量是道德问题,最多就是不文明观影行为,和现行法律的“盗摄”没关系。央视新闻也说了: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一说。一个照片、一个小片段发...
“虽然这是一项亲告罪(不告不理),但如果电影院认为有人在盗摄,难道就可以立刻让警察抓人?著作权本质上是一种私权,在尚无预防措施的情况下直接下场抓人,这合理吗?” 议员太田和美则质疑盗摄能否带来成如此大的损失: “我们可能高估了盗版造成的损失,看电影的人追求的是大银幕带来的体验,他们可能一开...
大银幕是不能拍摄的,这是一个底线。不论是录像拍照,只要是电影正片,都是盗摄,哪怕是只拍了一张,哪怕是没发社交媒体。龙标亮起时,手机就不可以再拍摄。所以龙标亮起,手机收好。并且,在我国香港,盗摄是会有处罚的,最高会处罚5万港币以及30日拘留。一直以来,也期待内地可以有更严格的处罚来制止盗摄这...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
艺人薛之谦看完《飞驰人生2》,发了一个微博,引起了一波热议,原因是薛之谦放了三张在电影院拍摄的电影照片,被很多网友指责“盗摄”。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认为虽然网友们的意见七嘴八舌未必符合法律规定,但是这么多人对“盗摄”这个问题这么敏感也说明了大家法律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
关于“盗摄”,虽然在法律上的规定并没有那么清晰,但电影院中的拍摄行为肯定是不文明。影院里突然亮起的手机屏幕光亮会令身边其他沉浸在电影中的观众出戏,那些“被分享”的人中也有还没看电影的观众,不愿被提前破梗和剧透。即使没有法律约束,这也是个人素质的体现,购买电影票,并不等于拥有拍摄影片的权利。
“大家可以放心,只要不是用于商业目的的拍摄并不违法。”江苏纵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知识产权部主任王佩佩表示,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如果,你拍一张照片或一个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甚至是发到了朋友圈等社交媒体进行评论,或者只是发表...
盗摄行为侵犯了原创作者的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盗摄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如果盗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三、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