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风险管控”的原则,依法、科学、规范地进行。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尾矿库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与合作,提高信息...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制定,适用于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该规定列二十九条,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颁布的《尾矿库...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23年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与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衔接。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尾矿库的安全运营,防范和化解尾矿库事故,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减少...
第6 号 《尾矿库平安监督管理规定》已经 2006 年 4 月 6 日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0 年颁布的《尾矿库平安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 李毅中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尾矿库平安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削减...
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尾矿库应当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 尾矿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范本(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保障尾矿库安全运营,防止尾矿库事故的发生,加强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
新修订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公布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同时废止。基本信息 中文名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目的 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
1. 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2. 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核工业矿山和其他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规定。3. 尾矿...
为了规范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的基本要求。 1.尾矿库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相关的批准文件。 2.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