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了解各地“扫黄打非”工作动态,全面掌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整体形势,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领导同志要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实行“扫黄打非”工作成果月报制度。各省(区、市)“扫黄打非”办于每月10日前负责将本省上一月“扫黄打非”工作成果汇总,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下发的统一格式,报送至全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巩固“反盗版百日行动”工作成果,拓展治理领域,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净化音像、计算机软件和书刊市场,推动“扫黄打非”和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
依照我国有关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决定,在继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的同时,在全国开展为期100天左右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以下简称“反盗版...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行业的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
2008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0号,以下简称《“三定”规定》),2009年9月7日,中央编办发出《关于印发〈中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
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130号)的文件精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及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新出联〔2012〕12号),对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及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