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下午四点,经济观察报华东新闻中心主任刘兆琼接到同事仇子明的紧急电话,得知自己被公安局通缉。仇子明因在经济观察报和网上发表过有关凯恩集团的负面报道,被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公安局认定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刑事拘留并列入网上通缉名单。刘兆琼在安抚了仇子明后,开始核实这一消息,多位朋友证实...
仇子明事件起源于2010年7月27日下午四点,经济观察报华东新闻中心主任刘兆琼接到同事仇子明的求助电话,他被公安局通缉的消息让刘兆琼始料未及。仇子明因曾针对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凯恩集团发表过负面报道,被认定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随后遭到刑事拘留并列入网上通缉名单。刘兆琼在安抚仇子明后,开始核实情况,...
舆论监督再次遭遇公权滥用的质疑。近日,关于《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凯恩股份内幕被通缉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仇子明被指控涉嫌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凯恩股份董秘田智强表示将对仇子明的诽谤行为进行控告。然而,这引发了公众对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的反思。查阅相关法律,刑法中的“损害商业信誉罪”定义...
据《中国新闻出版报》报道,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已迅速介入,要求浙江省新闻出版局与丽水市公安局调查并保障记者的合法权益。在浙江省公安厅指导下,丽水警方审核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的刑事拘留决定不当,已下令撤销并对仇子明赔礼道歉。这一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对记者权益保护的关注。新闻出版总署强调,新闻...
最近发生的浙江遂昌警方通缉《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事件,一般人受媒体的合伙欺骗,以为揭露遂昌本地企业凯恩集团“黑幕”的仇子明是新闻英雄,而当地警方通缉他,是资本和权力合作的又一场罪恶。然而《南方都市报》两个还算是有点良心的记者纪许光、杨晓红在他们的深入调查报道中说出了真相。 这个事件的根源实际上是两个...
仇子明事件,又名仇子明被通缉事件,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该公司所在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的事件(2010年7月29日《新京报》)。
透过百度搜索看完所有仇子明的报道后,笔者想起来被羁押在广东海丰县看守所的同行孙晓龙,孙因为多次撰文报道海丰县负面事件,在无人指控的情况下被冠以“诈骗罪”刑事拘留,至今已40 余天。当前,动用公权打压舆论监督早已司空见惯。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通缉经过报社“...
,.机遇·挑战融合·发展记者如何面对公权力的侵害——从仇子明事件浅议记者的自我保护[杭州台】乔俊璐引言《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一篇企业报道被警方决定刑拘,并在公安局网上通缉,最终警方向仇子明道歉。仇子明事件在新闻业界内外引起了极大震动。此事件是公权力与企业合谋对记者正常报道的侵害.也是对舆论监督权的...
从“仇子明事件”谈舆论监督及记者自律